概述: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15,138,70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内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所处的汽车模具行业面临较大的挑战。公司管理层努力带领全体员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整体销售规模小幅波动,总体经营业绩小幅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4,571.16万元,较上年度小幅下降1.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25.28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3.91%。报告期内,主体业务板块的详细情况如下:
模具板块:报告期内,国内汽车模具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公司紧抓质量管理、有效实施成本管控,基本稳住了模具业务基本盘。公司积极巩固国内市场占有率,持续加大对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海外市场订单占比明显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包括STELLANTIS集团、瑞典VOLVO、德国奔驰、德国宝马、英国捷豹路虎、巴西大众、美国RIVIAN、奇瑞、小鹏、理想、蔚来、吉利、广汽丰田、北京奔驰、长安马自达等客户订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模具订单金额约24.9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出售了全资子公司TQM North America, Inc.的全部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TQM North America, Inc.股权。报告期内,模具相关这类的产品实现出售的收益136,098.4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下降了5.31%,毛利率基本稳定。
冲压板块:公司冲压业务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直接受汽车产销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冲压业务克服了主机厂产销波动的影响,总体业绩基本稳定。报告期内,冲压业务实现出售的收益118,940.63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64%,毛利率较上年度增长1.56%。
航空板块:报告期内,公司航空产品业务订单充足,营收规模较上年度增长较快。航空业务实现出售的收益11,024.97万元,同比增长24.45%。由于报告期内已实现销售的个别项目毛利低加之成本费用上升,且西安天汽模飞机工业有限公司尚未达产,航空板块毛利率出现短时下滑。西安天汽模飞机工业有限公司现阶段处于供应商审核时期,尚未正式投产,预计其正式投产后将能够改善航空板块的盈利水平。公司在航空领域深耕多年,配套的主力机型包括:大型飞机如:商飞C919、商飞C909、空客A220、庞巴迪Global7500;通航飞机如:中航AG600、中航Y12、GA20、XL100、LE700以及多型号军用机型及无人机等。
投资板块: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公司东实股份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较上年度均有明显提升。报告期内,东实股份实现出售的收益434,884.66万元,实现净利润38,006.32万元,为公司贡献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收到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与安徽潮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安徽潮成新材料或/和指定第三方拟受让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合计161,779,192股股份,转让完成后,安徽潮成新材料或/和指定第三方将成为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相应发生变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本次签署的协议仅是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正式协议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9:00在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17日以直接传送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任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黄跃军先生、毕晓方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 ”()、《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分别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经董事会审议,赞同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在计划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市场需求、价格、原材料采购及产品营销售卖计划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波动、客户的真实需求变化等因素导致实际经营发生调整,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前述差异属于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客观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关联董事分别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1、审议与株洲汇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高宪臣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审议与湖南天汽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3、审议与天津天汽模航宇高压成形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经董事会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所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基于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易行为,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且均以市场行情报价作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5,138,708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454,161.2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实施预案。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3日14:30在公司105会议室举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十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毕晓方、黄跃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十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十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11:00在公司105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17日以直接传送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靖伟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所预测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基于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各项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5,138,708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454,161.2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因此,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十、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252,769.7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570,344.4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97,234,428.11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67,538,852.68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5,138,708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454,161.2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2年-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58,715,904.99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68%,高于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公司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低于5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2582号文《关于核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100元,共计471万张,面值总额为47,10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7,900,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人民币463,100,000.00元于2020年1月3日到账。上述到账资金再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费、发行登记费、信息公开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363,1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736,900.00元。
截至2020年1月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XYZH/2020TJA40001”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99,872,000.5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8,333,100.00元;自2020年1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538,900.53元。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5,848,483.7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0,864,899.47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益支行和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 258,855,173.79元,主要原因系:
(2)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65亿元。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333,100.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8月9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7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8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会次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8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65亿元。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株洲汇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天汽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天汽模航宇高压成形技术有限公司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约为3,862.53万元,2024年公司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207.2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机械装备(需专项审批的除外)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其他机械零部件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自有闲置资产出租;仓储管理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持有其40%股权),公司董事高宪臣、董秘孟宪坤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经营范围:汽车模具技术、车身制造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汽车车身模具、检具、焊装夹具的设计;计算机系统的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持有其47.08%股权),公司财务总监邓应华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经营范围:管材、金属结构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加工(铸造除外)、制造(铸造除外)、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汽模志通车身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持有其49%股权),公司财务总监邓应华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公司与株洲汇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天汽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天汽模航宇高压成形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各项关联交易协议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
公司的关联交易基于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企业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易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度,公司按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年度津贴标准向独立董事实际发放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公司未向其发放任何薪酬和津贴。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度报告》第四节“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为充分有效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拟定了以下方案。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度发放一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1、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 简称“解释17号”),解释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经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28,100,389.22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减少128,100,389.22元,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并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相应资产净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102,133,234.64元。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13日(周二)15:00-17:00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伟、财务负责人邓应华、独立董事黄跃军、董事会秘书孟宪坤。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交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王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王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职务。王珺先生辞去审计部负责人职务后,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徐丹丹女士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届期相同。徐丹丹女士简历附后。
徐丹丹,女,生于 1990年12月,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于河北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历任公司内审员,现任本公司内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日,徐丹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25年05月23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105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0”,投票简称为“汽模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1、请在对提案1.00到提案7.00投票选择时在“表决情况”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对该表决事项按弃权处理。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